网友评论
我也评两句
评论:
法治面|废除“指居”,大势所趋?
查看原文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平均得分:
0
分,共有
人参与评分
网友评论
本站网友 匿名
ip:223.72.81.*
2024-11-25 22:40:17 发表
赵荔认为,“指居”制度应该直接废除,而不是改革完善,“已经没有更好的方式能把它改好了,只要留着这项制度,还是会被其他人找到其他一些借口滥用。”
回复
支持
[
0
]
反对
[
0
]
本站网友 匿名
ip:117.154.88.*
2024-11-02 13:02:43 发表
1
回复
支持
[
0
]
反对
[
0
]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也评两句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还没有注册?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