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出狱受欢迎”戏谑了法律和道德
核心提示: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道德体系中,被判刑入狱应该是一种耻辱,是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的,被判刑过的人,其社会总体评价降低,其参与社会活动时的整体信用度会下降。而贪官出狱受到欢迎却恰恰折射了另一种与之相反的社会道德评判体系,一种以丑为美、以耻为荣的社会评价体系。
日前微博爆料:2006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入狱11年的前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于近日提前出狱,当地官员和煤老板及名流富商们,争相迎接贪官“荣归故里”,或列队欢迎,鲜花簇拥,甚至欲以礼炮迎接;回家后门庭若市,其礼遇犹如英雄凯旋。
看到这则报道,我非常震惊,我感到了法律在道德沦丧面前的渺小和无奈,感到法律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同时受戏谑的还有整个司法体制和政治体制。法律能够制裁一个人,判他入狱,却制裁不了诸多几欲前仆后继的道德沦丧者。
有网友微博称:贪官出监狱受欢迎这个丑陋的现象说明中国现在已经道德沦丧,许多人根本不知羞耻,他们只认钱,人与人的关系完全蜕变为利益关系。要改变这种丑陋现象,必须重塑中国的价值观。政府、媒体不要再把那些有钱人特别是靠违法乱纪、靠残酷剥削致富的有钱人看作是“救世主”了,应真真实实尊重劳动者。我认为所言极是。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法律是道德的底限,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只有在舆论、道德都丧失了能力之后,法律才起到其制裁作用。但是,当道德与法律背离的时候,这种二维的调整体制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同时,也由于二者的背离,会使得法律的制裁作用被大大的削弱。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道德体系中,被判刑入狱应该是一种耻辱,是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的,被判刑过的人,其社会总体评价降低,其参与社会活动时的整体信用度会下降。而贪官出狱受到欢迎却恰恰折射了另一种与之相反的社会道德评判体系,一种以丑为美、以耻为荣的社会评价体系。如果这种社会评价成为道德的主流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崩溃了。
笔者认为正如上面网友所说,我们的媒体应该弘扬真善美的行为,引导重塑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体系。中国是一个有着5千年历史的国度,我们赖以自豪的优秀传统文化应该在我们手里得以延续并增色,而不应该成为明日黄花。(作者赵荔,中国刑事辩护网首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