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就共同的犯罪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杭州小夫妻因共同痴迷抓娃娃机而走火入魔。因为运气不好,上网找攻略,使用铁丝勾娃娃机内的毛绒玩具,第一次两人就偷了16个娃娃,看到没什么事发生,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终于在第三次被抓到。经鉴定,两人共盗窃娃娃88个,价值3200多元。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钱江晚报报道)
杭州小夫妻最终被处罚让人感到又好气又好笑,但是,细想起来案件走到这一步也非偶然。笔者总结了一下,原因有三:
第一,法制思想淡薄。使用不当的手段,乘人不备将娃娃机内的娃娃弄出来,这本身是一种盗窃行为,但是因为盗窃的方式和对象有些不同,则容易让人产生侥幸心理。她们想:不过是年轻人爱玩儿的娃娃机而已,不过是几个娃娃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岂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盗窃,因为达到数额较大,已经构成犯罪。
第二,贪念思想作怪。将偷来的娃娃据为己有,说到底还是心底的“贪念”在作怪。本来这些“娃娃”值不了多少钱,她们小夫妻偷了也没有多少用,从图片看来,大部分还都被她们堆砌在床头。但是,因为是“免费”得来的,她们就不愿放弃这个“好机会”,因为存在“白捡的东西不要白不要”的思想,于是就算是没有多大用,也要把这些娃娃偷来放到家里。
第三,爱好不当延伸。人各有爱,爱各不同。有人就爱睡前抠脚,有人就爱中午洗澡,就算是爱抓娃娃也无可厚非,只要不妨碍他人,不危害社会,就不得非议。但是,如果爱好进行了不当的延伸,则有可能会触犯刑律,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笔者有位客户在山东当地是一位不错的企业家,因为当兵,酷爱枪支。但转业到地方之后就没有机会再玩枪,他的爱好也失去了依托。为了让他的“爱好”还能有机会,他在网上先是购买枪支配件,后来又发展到购买整枪,最终被查获,身陷囹圄,经营的企业也因此荒废。
笔者在这里提醒大家,时刻要敲响法律的警钟,勿因善小而不为,更不因恶小而为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赵荔,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