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法律为什么不能超前规定
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案出现新进展,今日蔡某某父母在《大连日报》登报对被害人王某父母公开道歉。
道歉信
道歉称:“一定会按照判决赔偿,就算砸锅卖铁,做牛做马我们也会尽全力赔偿,我们知道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的孩子给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们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谅,我们真心道歉,我们也代表孩子再次对淇淇和淇淇的家人们说声对不起!”
13岁男孩蔡某某
本案再度引发社会关注,不少朋友在问,法律为什么不能超前规定,为什么不能提前把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的小一点呢?今天赵荔律师从专业角度为您作一分析。
首先,法律的制定要充分调研,建立在现实社会的基础上。
我们有时会抱怨一部法律的出台总是那么慢,就像《民法典》经历了这么多年才发布,我们说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早就出台了,只是整合一下而已,为什么还这么慢吞吞的呢?其实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是要经过充分地调研,要考查法律涉及的方方面面,调整到的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以及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影响。法律的制定要能够解决现实社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尤其是一些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其次,法律的制定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法律的制定要考虑社会的发展,要考虑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对于一些可能出现问题的社会领域要作出前瞻性的规定,但是其实这是很难的。法律的制定者有时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预见到将来社会发生的各种变化,尤其现在这个网络时代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只在10年之前,还没有人能够预测到数字货币会对当今社会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法律规定会比较笼统,原则性比较强,这些原则性的规定正是要对待之后不可预测的一些新型社会关系。
再次,法律的制定要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因为随时出现的一些新的问题、新的现象而随时修改,这也是法律与政策的区别所在。政策可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随时调整,但法律却不能随便修改。一部法律的执行要靠一个很长的时间段来检验。欧洲中世纪曾经有一部比较怪的法律规定,规定对盗窃肥皂者的处罚是用所盗肥皂洗澡直到将所盗肥皂用完,这其实对盗窃者来说是一种酷刑了。但是由于在几百年之内,对所有盗窃肥皂者都一视同仁,大家都认为这样的处罚就是合理的,法律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平等的,很长时间内都没有人对这部法律提出异议。民不患贫而患不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14周岁,也是经过周密考虑的,适应当时的现实社会需要。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人类的发展进化进程中却是很短的一个时间段,不可能在这个很小的时间段内有特别的发展。赵荔认为现在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并不适合。
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但是这毕竟只是个案,并没有形成普遍性,完全可以适用现行法律在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框架内解决。
同时我们也看到法律并不是完全冷漠的,在刑法修正案征集时,有人大代表已经提出对个案下调刑事责任年龄,针对12周岁以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具有杀人行为的,可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以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我认为这一个积极的信号。人大代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法律的制定者还是要冷静,再冷静。(作者赵荔,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想你的幸福
这个小恶魔三年出来以后不知道又有谁家的孩子倒霉了,他不会改过自新的,只会更恶
淮河清水
不是真心道歉! 心里很仇恨社会主体!!
Miss Zheng~
这个小恶魔三年出来以后不知道又有谁家的孩子倒霉了,他不会改过自新的,只会更恶
欢乐马
法律真的该改改了,特别是未成年的罪犯,小小年纪就如此心狠手辣,绝不能留,杀!!
宁波小褚租车15968027181
少放点动画片和骗人广告,平时电视和学校都放点法律知识和都讲点发,从小教育,不要出了事在说有个屁用
森知了
这个事,先阉再判刑,小小年纪,都知道想强奸了。以后出社会再犯就打针把两眼废掉。因为对这种侵占别人生命权的人,不用讲人权,人权要对尊重人权的人讲。
浅雨
12.3岁已经有一部分男孩女孩会有性幻想冲动,挺普遍的,80年代性犯罪的还少吗
宁波小褚租车15968027181
拒绝学校霸凌和校外欺负人,出了事人人平等,只有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为自己行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