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时间:2020-07-06来源: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释〔2009〕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释〔2009〕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