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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

时间:2020-06-12来源:阅读: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2005-12-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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