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
时间:2020-06-12来源:阅读: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2005-12-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2005-12-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