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中国刑事辩护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

时间:2020-06-12  来源:  作者:  阅读: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主席令12届第80号
  【发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主席令12届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7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推荐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赵荔律师,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
推荐资讯
赵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之存在必要性分析
赵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陈瑞华:被告人阅卷权的正当性
陈瑞华:被告人阅卷权的正当性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全文及对照及说明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
原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长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案一审宣判
原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长傅政华受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