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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荔

时间:2020-07-06来源:阅读:

赵荔律师简介

赵荔律师,男,1973 年出生, 汉族,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北京 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产犯 罪法律事务部主任。

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 理事、刑事证据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刑事辩护网创办人,北京市律 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 员会委员,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 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诉前调解委 员会调解员,广州互联网法院律师 调解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课堂特邀讲师,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库入库律师,中央电视台 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栏目优秀公益律师。

联系电话:13911046059 

承办的主要案件:

1. 防弹衣书记黄金高贪污、受贿罪案;

2. 造林模范杨凤芹诈骗、职务侵占罪案(庭审后检察院撤诉); 

3. 河南滑县罗海良等聚众哄抢罪案(二审无罪);

4. 好村长郭银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

5. 反贪局局长张某受贿罪案;

6. 李某某贪污罪案(发回重审后裁定终止审理);

7.  万某某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案(恶势 力团伙性质撤销,敲诈勒索罪名变更,开设赌场罪名不成立, 量刑实报实销);

8.  贺金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伪造国 家机关证件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职 务侵占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贪污罪案;

9.  赵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 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

10.  呼伦贝尔张永林、禇庆福、魏琦、黄龙等组织、领导黑社会 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 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 诈骗罪、虚开发票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罪、隐匿、故 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洗钱罪、掩 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聚众斗殴罪案;

11.  王某集资诈骗罪案(罪名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2.  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13.  吕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14.  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15.  赵某某邮币卡诈骗罪案;

16.  汪某某故意伤害罪案;

17.  李某某故意伤害罪案;

18.  韩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

19.  闫某故意杀人罪案;

20.  高某某故意杀人罪案;

21.  王某某故意杀人罪案;

22.  冯某某故意杀人罪案;

23.  于某某组织考试作弊罪案;

24.  庞某某盗窃罪案(免予起诉);

25.  崔某某盗窃罪案;

26.  陈某诈骗罪案;

27.  顾某某强奸罪案;

28.  惠某某强制猥亵罪案;

29.  焦某某强奸罪案(庭审后检察院撤诉);

30.  林某某贩卖毒品罪案;

31.  梁某某贩卖毒品罪案;

32.  王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

33.  张某分裂国家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劳动罪案。

主要作品:

1. 浅析监察委调查与检察院审查起诉之间的“真空期” 

2. 职务犯罪间接证据定案标准分析

3. 法律的苟且与人权的敬畏

4. 聂树斌案:更应该反思的是冤案纠错机制

5. “一样的持枪,不一样的对待”,中美执法理念存差异 

6. “电信定向诈骗”岂能一抓了之?

7. 以平常心对待死刑:谈复旦投毒案的感性与理性

8. 环保人士“被嫖娼”的法律思考——权力不可滥用

9. 冤案纠错机制的涅槃重生 

近期作品:

《刑事有效辩护案例精选》(合著,法律出版社 2022 年 10 月) 

主要业务方向:

重大刑事案件辩护,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 护,涉黑涉恶犯罪辩护等。

联系方式:

手机:13911046059

电话:010-50959905

QQ(微信):41632369 

Skype:chnlawyers

E-mail:zhaolilawyer@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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