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追责:10起案件3起已处理
16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内蒙古检察院成立呼格案调查组也意味着,继12月15日内蒙古公安厅和内蒙古高级法院宣布对呼格案相关人员启动调查后,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已全部被启动调查。
新京报记者盘点了近年10起曾引起关注的冤案发现,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等3起冤案已经进行追责,安徽于英生冤案已启动追责程序,暂无下文;其他案件均未明确启动追责程序。
已处理
赵作海案
刑讯逼供5警察获刑
案情:1999年因同村人失踪后发现无头尸体被拘,2002年被河南商丘市中院判处死缓。2010年,当年“死者”出现,同年5月河南高院宣告其无罪。
追责:2010年5月,当年“赵作海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停职接受调查。2012年6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审判决。其中5人获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均提起上诉。新京报记者从多渠道获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作出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浙江叔侄案
已进行组织内部追责
案情:2003年5月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追责:浙江省政法委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此案相关责任人已经进行了组织内部追责,但对于具体追责了哪些人、追责措施等细节,浙江政法委则表示不便透露。此案再审辩护律师朱明勇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包括聂海芬(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等在内的多名相关责任人仍在原单位正常上班。新京报记者就此向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求证,对方表示不清楚聂海芬是否还在职。
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
“追责详情不便提供”
案情:1997年12月,因两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件4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2013年7月2日,浙江省高院宣告王建平、朱又平无罪。其他3人因盗窃罪或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不等。
追责: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其在宣判后对陈建阳、田伟东等5人表示歉意,表示此案的错判公检法都有责任。事后,陈建阳等5人均提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对此案件,浙江省高院及浙江省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昨日均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此前已启动针对此案的追责程序,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内部追责。但对于追责具体情况,两方均表示不便提供。
佘祥林杀妻案(未透露)
湖北高院:不清楚
案情:佘祥林1994年因妻子失踪被判处死刑。2005年4月13日,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
追责: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地政法委曾调查佘祥林案的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追责过程中,参与办理该案的一个警察自杀了,此后追责积极性也没了。”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不清楚佘祥林案的相关责任人是否被追责,这一情况由湖北省政法委处理。
李怀亮案(未透露)
河南高院:不了解情况
案情:2001年,李怀亮因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批捕。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
追责:李怀亮的代理律师王永杰告诉新京报记者,李怀亮并未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于李怀亮案的追责问题,昨日,河南省高院和河南省政法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对追责事宜“不了解”。
赵艳锦案(无公开报道)
未对外公开追责情况
案情:2001年9月,邻居家6岁孩子被杀,赵艳锦屈打成招。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宣告赵艳锦无罪。但赵艳锦于2013年2月6日才被释放。
追责:记者检索公开报道,未发现有赵艳锦案的追责情况通报。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位新闻发言人,均无人接听。
于英生案(启动追责)
“已按程序启动追责”
案情:1996年12月2日,安徽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遇害,20天后,死者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告于英生无罪。
追责:此案被纠正后,蚌埠市政法委曾于去年8月表示,责任追究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按照程序进行。于英生案件的再审辩护律师张耀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于英生曾经向公检法部门提出追责要求,但没有得到回应。
王本余案(未透露)
“若没问题可能不追责”
案情: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3年,内蒙古高院宣告王本余无罪。
追责:昨日,内蒙古政法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没有见到对王本余案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如果认为没有问题的话,可能就不追了。”其表示,具体的追责由公检法各部门自己处理。新京报记者致电内蒙古高院,相关负责人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回答。
念斌案(未处理)
福州中院:不清楚
案情:2006年一起毒杀案令念斌成为犯罪嫌疑人,并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追责:念斌案再审辩护律师斯伟江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念斌被释放后曾多次提出追责要求,但相关追责程序一直没有启动。“当地公安局还把念斌再次列为嫌疑人。”昨日,福州中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责任人追责事宜尚不清楚。
徐辉强奸杀人案(未回应)
珠海中院未回应
案情:1998年9月,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因涉嫌奸杀女孩被带走调查。2001年5月,珠海中院判处徐辉死缓。2014年9月15日,徐辉被当庭宣判无罪。
追责:徐辉案的再审辩护律师侯衍涛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当地未启动追责程序。记者就此消息多次向珠海中院求证,截至发稿前,对方未给予回应。
【释疑】
冤错案件追责难度几何?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介绍,一般来说,冤错案件的追责从程序上来说,首先要启动调查程序,然后根据调查的结论进行相应追责。追责一般分为党纪、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敏远表示,冤错案件的形成主要由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构成,而追责主要是针对主观部分。在调查过程中,要确认相关办案人员是否存在主观责任,还要确认这种主观责任属于主观过失还是主观故意。如果存在主观过失,追责的程度相对要轻一些,如果存在主观故意则要从重追责。
王敏远告诉记者,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冤错案件追责的难度都非常大。从客观上来说,冤错案件一般时间都较为久远,相关证据缺失,调查难度很大。从主观上来说,在调查时案件的相关责任人都会产生心理上的自动防御,很容易出现拒不承认的情况,调查人员突破的难度较大。
王敏远认为,呼格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平反的案件,中央在四中全会文件中已经明确错案终身追责。对于冤错案件追责来说,公检法机关首先应加大冤错案件的追责力度,此外还要最大限度地公开,这一方面可以满足公众对冤错案件的知情权,也可以对其他办案机关起到警示作用。(新京报)
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张婷 邢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