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中国刑事辩护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造林模范杨老师被诉职务侵占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时间:2023-10-27  来源:  作者:  阅读:
造林模范杨老师被诉职务侵占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承办人:赵荔律师

简要案情:

  杨老师是内蒙古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退休之后,扎根乡下一心搞绿化。
  2017年,她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主要理由:第一,她与孙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第二,办案机关认为她当初承包荒山造林时并不是该村村民。

办案过程:

  因为当事人年岁已高,并且是当年的造林模范,在《兴安日报》头条曾经报导过,所以在当地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辩护人也非常重视。
  针对检察院起诉的职务侵占,我了解到起因是因为当事人与孙某之间发生过民事纠纷,通过民事诉讼,杨老师胜诉了,对方不服,在申诉的同时,提起了刑事控告。职务侵占罪的成立首先要有一个刑法意义上的单位,而当事人与孙某之间并不存在这样一个单位,其次,要有利用职务便利占有了单位财物,而本案当事人一方面没有职务的身份,另一方面也没有占有单位财物。
  孙某与当事人的爱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当事人因为做过老师,文化水平比较高,曾经帮着她的爱人统计算账,同时,她自己也有退耕还林项目,存在相类似的业务,检察院指控当事人职务侵占的证据很明显不具有唯一性和排它性。
  针对指控的诈骗罪,我发现其实主要的定罪逻辑在于当事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时,其身份并不是该村村民,而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是补偿给当地的退耕还林户。严格按照这个政策,当事人不应该得到补助,于是被指控诈骗。
  经过仔细研究案卷材料,并进行调查走访,我发现其实当时自治区在执行政策时是有一些变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并不严格区分是否本村村民,执行的是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将补助款补助给造林人。而且,当事人将退耕还林项目报到乡政府之后,由乡政府组织林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设计,并最终发放了补助,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并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现在以诈骗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反而让老百姓感觉政策是朝令夕改,当时的造林模范,现在翻脸不承认,反倒成了犯罪,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之后,辩护人信心满满地应对庭审。对指控的两个罪名在法庭上进行有理有据地分析和论证。第一次开庭之后不久,检察院全案撤回了起诉,过了不久,检察院再次起诉,与第一次不同的是将“诈骗罪”罪名撤掉了,只起诉职务侵占罪。这样,刑期就从10年以上变到了3年以下。但是,对于职务侵占罪,我们同样不予认可,经过第二次开庭的激烈辩论,庭审的情况对我们非常有利。第二次开庭之后,好长时间都没有判决结果。最后我们等来的是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再次撤诉,不久之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历时一年半的时间,当事人终于无罪。

案件结果:

  检察院先是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两个罪名提起公诉,第一次开庭之后,撤回起诉,之后再次以职务侵占罪一个罪名起诉,再次开庭之后,撤回起诉,之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心得:

  说实在的,在当初接下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并没有必胜的信心,但是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认真细致地工作,坚持不懈地努力是导致这个案件胜诉的最终原因。
  通过这个案件,我感觉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一定要踏踏实实、认认真真,这个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还要落到实处,因为我们的所有辩点其实都是在认真阅卷,仔细研究案件细节的过程中发现的,如果只停留在浮萍潦草地看起诉书,不仔细研究案卷,那么就很难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
  另外,认真听取和思考当事人的意见也很重要,因为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她对案件的整个过程以及所有细节都很清楚,有时候当事人提出的很朴素的理由可能也很重要,她只是不如律师对法律规定那么了解,提不出很条理的法律意见,这就需要辩护律师去梳理当事人的思路,将这些意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并进而形成专业的法律意见。
  第三,辩护律师永远要心存无罪推定的法律理念,要心存善良。当事人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当年的造林模范,为当地的植树造林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从第一次到看守所会见时我就对当事人心存敬意,同时,我坚持以无罪推定的法律理念来看待每一个案件事实,结果我发现当事人真的是冤枉的,我想我一定要为当事人讨回公道,其实在那个时候,我已经并不单纯把这个案件当作一个工作来做了,而是投入了自己的情感和职业责任心,最终案件的结果也证明了我的努力是值得的,我想,这也正是所有辩护人应该坚守的,坚持无罪推定的法律理念,心存善良!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推荐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赵荔律师,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产犯罪法
推荐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4年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4年最新版
千古奇冤朱令案——朱令铊中毒案始末及律师解读
千古奇冤朱令案——朱令铊中毒案
赵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之存在必要性分析
赵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之
陈瑞华:被告人阅卷权的正当性
陈瑞华:被告人阅卷权的正当性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