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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监护人这次何以不道歉?

时间:2013-07-02  来源:  作者:  阅读:

  李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日前,受害女青年杨女士的律师、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田参军代表受害人首次打破沉默,除了指斥李某伙同他人轮番施暴,给杨女士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并告知公众:截至目前,李某的监护人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律师未提李某的监护人是谁,但李某与李某监护人的父子关系是天下尽人皆知的事实,尽管网上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此表示怀疑,我是决无半点疑问。

  李某结束劳教刚刚几个月回到家中再次犯案,我并不特别感到吃惊。然而,其父李某某身为监护人,长达4个月之久,竟然不对遭到其子施暴的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让我感到大为吃惊。确切地说,我感到极度震惊。同时,我也百思不得其解。

  “养不教,父之过。”在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传统道德观念里,孩子犯了错,家长起码要代表孩子道个歉。李某某身为人父,又是老师,受党教育多年,又教育学生多年,这点常识难道不懂吗?

  李某某不但有这个常识,并且也曾经有过代子道歉的实践。2011年夏季李某和同伴苏楠在小区对彭氏夫妇大打出手,导致对方头部受伤,缝了11针。事件发生后,苏楠父母拎着果篮到309医院探望伤者,并赔礼道歉。李某某在同事陪同下也来到309医院,当时的媒体报道说,他向伤者“深深鞠躬”,口中称“我向你们道歉”,说到激动处,李某某说“要不给您根棍子,您打我好了。”坦率地说,我当时从电视上看到李某某的表现,心头涌上一股暖流,这是多好的父亲,偏偏摊上这么不争气的儿子。

  如今,我对李某某当年的道歉都产生了怀疑:他是不是在当众表演?儿子打伤人要及时赶到医院道歉,差不多演了一出现代版的“负荆请罪”,还在电视上亮相。儿子伙同多人施暴女青年,他竟然连私下里向受害人表示一下同情都没有,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凡是一时想不明白的问题,我都愿意设身处地、多从几个角度找答案。首先,李某某肯定不会认为儿子打人案比儿子涉嫌强奸案更为严重,因此,只向被打者赔礼道歉,而对后者连起码的同情都不予表示。其次,也不会仅仅因为被打的人有一定社会地位、身份,而被施暴女青年则是一个外地人,前者需要道歉,后者则“我们不理睬她”。排除了前面两种可能性,最大的可能性是李某某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怨气”。本案中,李某是同案犯无疑,但是主犯还是从犯并未予公开,且已知5人中并非都是未成年人。让李某挂本案“头牌”,李某某心有不甘。另外,上一次李某打人事件,苏楠父母上午去医院道歉,李某某下午才去医院道歉,这一次倘若其他4人父母均不向受害人道歉,李某某是否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带头”呢?或许李某某还在等待其他4人的父母告诉李某某根本不必像上次儿子打人一样去向受害人表示同情和道歉?仅从李某某这次不道歉和李某律师辞职,以及其他4名同案犯中至今连那个成年人的信息都“深藏不露”,不难看出此案的不寻常之处。(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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