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身份是公安局刑侦支队副队长,背后却投资开设赌场。湖南株洲市委政法委近日通报,该市公安局刑警张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古往今来,因为赌博家破人亡的不胜枚举。与一般人开设赌场相比,公安局刑侦支队副队长投资开设赌场,性质更恶劣、后果更严重,这不只是执法犯法,更是监守自盗。赌场于法不容,却屡禁不止,也许正因为背后有保护伞吧?更令人忧虑的是,一些执法者不满足于当保护伞,还要赤膊上阵,比如民警当庄家,如此这般,这赌场还能禁得了吗? 张某获刑,纯属咎由自取。但只是罚金2万元,似乎太过温柔,要知道,刘某出资60万元,获得28万元利息回报,2万元罚金还不到零头,这笔生意还真划算。还有,这张副队长的大名就不能公开吗,还要用“某”字遮掩。 原载京华时报 转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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