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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坝”强制安装,网上争议颇多

时间:2013-06-30  来源:  作者:  阅读:

     【编者按】工信部日前发出了《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规定自7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以及进口计算机必须预装一款名为“绿坝-花季护航”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引起网民热烈争议,而且质疑声较多。诚然,此举的目的在于保持洁净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出发点是好的,但老百姓对这种做法不见得就会买账。

编辑:赵晓敏

 

 

 

 

市场经济下的黄水和绿坝


宋公明

 

   

 
 
    关于工信部用红头文件规定电脑强行安装绿坝软件一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是行政干预市场经济吃力不讨好的一个典型案例,至今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对这一行为的制止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制裁,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和恶重后果还在继续蔓延。那些主流精英们也一言不发,不知道那些主张市场经济的主流经济学家们都在干嘛?

    根据主流精英们的理论,市场经济有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企业要以赚钱为原则。这是某房地产大鳄在强国论坛做做嘉宾时所说的。第二,只要不犯法,什么都能干。第一桶金的原罪可以不追。

    根据市场经济的这些原则,色情兴起,黄水泛滥,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只要不犯法,只要能赚钱,那就可以大干而特干。即使是违法的,只要披上合法外衣,蒙天过海,卖通关节,也可以照干不误。现在睁开眼睛看一看,有哪个网站是没有任何黄色信息的?

    对于互联网来说,国家并非没有管理。国内所有网站都要在通信管理局注册,取得ICP证号,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证号,并在公安局备案。否则就是非法网站,随时可以取缔。那么有了合法手续的网站,如果有不法行为,那也应当有管理机关根据互联网管理条例进行查处,该罚的罚,该封的封,该关的关。如果人家是合法运行,或者你没有证据证明人家有违法行为,你有什么权力不让人家浏览?有什么权力屏蔽人家的信息?

    有人会说,对服务器在国外的网站怎么办?那也得对这些网站加以过滤。对于已在我国注册备案,遵守我国法律的网站,予以放行并依法加以保护。对于未在我国注册备案的网站,则一律加以阻拦。这是主权国家应有权利,你不去行使,怪谁?这在技术上又不是做不到,为何要舍本逐末节,去控制终端呢?其实国外的网站也是有管理的,例如色情网站,也有未满18岁不得进入的声明。

    现实情况是,无论是什么网站,都有可能涉及所谓不良信息。无论是什么软件,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分辨。那么你的软件屏蔽人家正常网站的信息,造成人家的损失,这个责任由谁来负?你的软件屏了正常的信息,而这个信息对浏览者又很重要,这个损失又由谁来负?绿坝软件很聪明,有个免责声明,说“本产品可以过滤互关网上不良信息,但不保证不良信息完全被过滤,也不保证过滤的完全是不良信息。”如果不是强行安装,这个声明倒也是老实话。但是强行安装,就是无耻了。你不能保证,凭什么要强加于人?

    本来,绿坝作为软件商开发的产品,也就是一个商业行为。有用没有用,好用不好用,性价比如何,都要进入市场加以检验。如果好用又便宜,自然会有市场。如果不好用又贵,那么你就是发红头文件也没有用。现在打着“花季护航”的旗号,用红头文件为这个商业行为鸣锣开道,强行推销,是何道理?现在网上永久免费的绿色软很多,由网民自由选择。这个绿坝由政府买单且只免费一年,哪来的这么大派头?如果有更好的免费绿色软件(相信一定会有),人家为何不去用更好的不化钱的,非要用你的?哪有这么不讲理的?

    当今社会,黄水何处不在?在手机里,在电视里,在广告里,在洗头房,在梦幻城,在下半身写作的书刊里,可是绿坝又在哪里?何曾挡住过这漫漫黄水?不在社会管理上从源头上筑起绿坝,玩这种小聪明有什么用?

    工信部的这个红头文件,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社会影响很坏,后果非常严重,国家理应立即加以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以谢国人,以警效尤。


                                                         2009-6-11


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345887
 
 

 
 
为民做主还是让民作主?(拷问“绿坝”)

wenzhongsi

 
    由政府作主财政买单并强制推行的“绿坝”网络过滤软件,突然引起了一场联想颇多的争议,其中“为民做主还是让民作主”的诘问,就是其中之一。毫无疑问,“绿坝”过滤软件对于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有其积极意义,但问题是,政府“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将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的强制性“一刀切”推行“绿坝”过滤软件的举措,是否就有“为民做主”而不是“让民作主”的不尊重公民选择权的嫌疑,而这种嫌疑又恰恰是民主法治社会不应该发生的行政“过错”。虽然有关政府部门在面对反对和质疑“绿坝”过滤软件的声音面前对该软件的功能应用作出了“可装、可卸、可控”的说明,但却难以平息民意对“绿坝”过滤软件的种种拷问。这正是,有好的想法而没有好的办法,未必能够得到好的结果。

    “绿坝”过滤软件究竟功能有多么强大?各位不妨搜索查看有关媒体以《工信部过滤软件 “杀错良民”闹笑话》为题目的简报吧,笔者在此不做摘录。 姑且不论“绿坝”过滤软件并不是一款功能成熟的软件,也不论所有电脑生产者对强制预装“绿坝”过滤软件的看法,更不论强制推行“绿坝”过滤软件意欲何为的猜想,笔者仅就“为民做主还是让民作主”的问题略述一孔之见。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凡是涉及到民生与公共利益的政府决策,几乎都会通过“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和“问需于民”的方式,广泛地公开征询民意和征集民意,以便让政府决策尽可能地符合民意,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法制社会“让民作主”的“还权于民”的行政理念,而不是传统“父母官”思维下“为民做主”的管制型行政理念。正因为如此,中国社会才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让人民看到了希望。然而遗憾的是,既不“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和“问需于民”,也不公开征询民意和征集民意,政府就采取了“为民做主”的方式强制推行“绿坝”过滤软件,并“过滤”了“让民作主”的“行政程序”,这就难免不会引起绝大多数人感到“非常气愤”,进而引发各种争议,更何况强制推行“绿坝”过滤软件之谜还有待解开。

    “为民做主还是让民作主?”政府强制推行“绿坝”过滤软件的好意无可厚非,但“有好的想法而没有好的办法,未必能够得到好的结果”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忽视了“让民作主”的“行政程序”的话,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就有可能遭遇阻碍;如果仍然暗中坚守传统的“父母官”思维而推行“为民做主”的管制型行政理念的话,和谐社会的建设很难说还有多大的希望。这既不是无事生非,也不是耸人听闻,一款“绿坝”过滤软件,引发诸多民意考问,是“为民做主”?还是“让民作主”?这难道不是强制推行“绿坝”过滤软件而引发的意味深长的话题吗?一家之言,仅此而已。

 

                                    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微软IE与“绿坝”,命运迥异的软件

wenzhongsi

 
 
 
 
    时下,处在争论中的“绿坝”网络过滤软件,虽然是一款功能并不成熟的软件,但该软件对于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积极意义却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尽管“绿坝”过滤软件的积极意义无可厚非,然而,绝大多数公民对于政府强制性“一刀切”地推行“绿坝”过滤软件“电脑预装”的举措,却持非赞同意见。究其原因,除了对政治意义上“无视公民选择权”的诘问与探讨外,还有就是对经济意义上“涉嫌行政性垄断”的质疑与批评。

    “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将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这就是时下争论中有关强制预装“绿坝”过滤软件的政府态度。正因为如此,才会发生对经济意义上“涉嫌行政性垄断”的质疑与批评。然而,无独有偶的是,世界软件巨头美国微软公司(Microsoft)却在昨日(11日)表示,“欧洲市场规范争议促使微软将在欧洲上市的视窗7(Windows 7)操作系统不附带网路IE浏览器。”换言之,虽然微软视窗7(Windows 7)将按计划于10月22日全球同步开卖,但欧洲消费者将依自己选择安装网路浏览器,微软不会再将网路IE浏览器强制预装在微软视窗7(Windows 7)中。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绿坝”过滤软件的强制预装与微软网路IE浏览器的主动不装,究竟孰对孰错,究竟是谁在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岂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当然,如今的微软知错能改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的,那就是微软在与欧盟长达几年反复的垄断与反垄断的较量中,最终败在了欧盟反垄断的大旗下,并且还遭到了欧盟从2004年对微软的反垄断初裁到2008年的反垄断终裁共计8.99亿欧元(约合13.5亿美元)的罚单,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其代价不可谓不惨痛。然而遗憾的是,时下我国的“绿坝”过滤软件,却“无视公民选择权”而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强制预装的垄断之路,而且还是与微软不同的“涉嫌行政性垄断”的市场垄断之路。对此现象不免要问,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软IE与‘绿坝’,命运迥异的软件”,究竟迥异在何处?

    “微软IE与‘绿坝’,命运迥异的软件”,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微软的网路IE浏览器尽管有自己的“技术优势”,但却并非是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而强行预装在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中,自然就侵犯了消费者对于其他浏览器的选择权,其行为也就构成了市场规范中的垄断行为,再加上微软公司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最终遭遇到欧盟的反垄断惩罚也就不奇怪了。反观我国的“绿坝”过滤软件,尽管是通过所谓的政府招标而自主开发的一款过滤软件,但也要看到,“绿坝”过滤软件的“技术优势”,同样并非是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而由政府“命令式”地强制预装在电脑中,难道就不是“无视公民选择权”的一种垄断行为吗?如果是的话,毫无疑问,那就是“涉嫌行政性垄断”的行为了。不过,虽然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我国的“绿坝”过滤软件与微软网路IE浏览器的命运,绝不会一样。因为,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行政性垄断”是鞭长莫及的,再加上“绿坝”过滤软件本身具有无可厚非的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政治意义,即便是“绿坝”过滤软件真的“涉嫌行政性垄断”,我国的《反垄断法》也不会认定为就是“行政性垄断”。这,恐怕就是“微软IE与‘绿坝’,命运迥异的软件”的原因所在吧?

    “微软IE与‘绿坝’,命运迥异的软件”,一个在美国,只有企业背景;一个在中国,具有政府背景。同样是软件,命运却不同,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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