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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职

时间:2013-06-30  来源:  作者:  阅读:

黄松有

  据新华社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成都商报》报道,司法界人士称,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系统中被中纪委采取措施的最高官员。

  还没进入司法程序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表示,他们注意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职务的消息。他强调,10月15日,黄松有因涉嫌违纪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调查后,最高法院一直积极配合中纪委的调查工作。“目前,黄松有的问题还在纪委调查阶段,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倪寿明强调,黄松有的问题主要是个人问题,不会影响整个司法系统。

  涉嫌伙同广东高院原执行局长受贿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

  有消息称,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于今年6月28日案发被中纪委“双规”。广东司法界人士表示,杨贤才仅为副厅级官员,按其级别不足以惊动中纪委,案件可能涉及更高级官员。而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黄松有在该拍卖案中受贿金额非常惊人。

  曾是学者型官员

  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诉讼法博士,广东澄海人,是司法界知名的学者型官员。

  1982年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等职。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曾在全国力推全国执行威慑机制,受到媒体的追捧。

  黄松有还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任兼职教授。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个人专著有《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经济审判实用全书》等。

  同乡律师被中纪委带走

  而在杨贤才出事不久,他的老乡兼老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也被有关部门带走,配合调查杨贤才执行拍卖案。

  陈卓伦被业内称为“广东最牛律师”,在他的带领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全广东最大的事务所,拥有律师近200名。

  陈卓伦本人也担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据悉,今年7月23日,陈卓伦在北京办事被中纪委带走。当时的口头说法是协助调查杨贤才案。就在被带走的当月,陈卓伦还被广州市司法局授予“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卓伦和同是潮汕人的杨贤才关系不错。也因为两人的这层关系,律师界对此事颇为关注。

  文/综合《南方都市报》、《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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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天下午表决通过,接受朱志刚提出的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在昨天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如是表述。这也是首次官方正面回应朱志刚违法违纪问题。

  朱志刚正接受中纪委监察部“双规”审查。据报道,调查与其直系亲属以极低价购买房产有关,而案情发生在其担任财政部副部长期间。目前,该案已牵涉京城房地产、会计行业的数名人士。

 

  文/《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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