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评析

异地高考:“北上广”没理由搞特殊

时间:2013-06-30  来源:  作者:  阅读:

    【阅读提示北京市教委回应异地高考:建议非京籍回户籍地报名

               北京市民网上就异地高考与非京籍家长辩论  快阅读

    光明网评论员:明天(12月1日),北京市参加2013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将开始网上报名。昨天,北京市有关方面正式发布消息称,参加明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非京户籍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今天,工人日报的一篇报道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北京正在抓紧时间制定异地高考方案。但是,这个方案尚未出台,已经引起不少北京户籍的考生家长对于放开异地高考后会不会导致北京考生“吃亏”的焦虑,并就此与一些非京户籍学生的家长展开辩论。

    实际上,大中城市允许非本地户籍的在学考生享受与本地户籍的考生同等的权利,已是大势所趋。开放异地高考,从常识和道理上讲,并没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地方。有限度、逐步开放异地高考,也并非是异地高考根据不足的原因,而完全是从社会治理方式的现实出发,迁就目前户籍管理制度的被迫之举。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但是,教育的非公平之处,其所反映的却不仅仅是教育本身的问题。当今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相脱节,反映了社会管理方式改进中的惰性一面。因此,如果等待户籍管理制度改进到位再考虑开放异地高考的问题,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成为社会公平的牺牲品。

    户籍管理制度和现行高考招生制度,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方式的一部分。户籍制度,把人的出生地点作为身份的根据,并为之绑定和固化一系列由计划分配的利益。对一个在户籍制度下生存的国民来说,公民的身份并不重要,拥有什么地方——农村或城镇、“北上广”(北京上海广州)或“新西兰”(新疆西藏兰州)的户籍才更重要。不同的地方,被分配以不同的资源,于地方而言,这意味着不同的发展条件,而于个人而言,地方的发展条件则意味着不同的发展机会。无疑,高考招生名额的分配,也是原有计划体制下的资源分配的一部分。这种分配考生名额的方式,也同样不适应当今已经变化了的现实。

    从这个角度看,即使在排除了户籍障碍的情况下,开放异地高考,也不能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在高校招生考试问题上达到公平之道,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改革现有的招生方式,把按行政区划分配招生名额的方法,改为每所高校都不以行政区划来限定招生名额,而从全国各地报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的方式。这样的招生方式,也可从另外一个方面,减缓大中城市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会导致人口膨胀的担心,从而促进户籍管理制度的进步。

    现在,许多高校正在探索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方式方法。近些年,陆续有高校加入到“北约”、“华约”,以尝试新的招生办法,为未来招生制度改革积累经验。但是,“北约”、“华约”的招生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这样才能积累有益的经验。这就是说,“北约”、“华约”应该在尝试新的招生方法时,把考生来源逐步扩大至全国,而不应仍限于“北上广”等大中城市。

    从表面上看,无论用什么方法促进高校招生中的机会平等,“北上广”等大中城市,相对而言都是改革的损益一方。当然,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北上广”的考生只会获得更大的“升力”,更具竞争性,从而更能利用本地积累的资源优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开放异地高考的问题,“北上广”没有什么特殊理由迟滞或延缓开放的时间,相反,倒是有更多理由开放得更早、更到位。

 

相关链接
    无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赵荔律师,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
推荐资讯
 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就共同的犯罪
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
起底华为事件:被猪队友坑了,孟将被引渡到美国坐牢!
起底华为事件:被猪队友坑了
累死律师的魔,不是钱,而是责任心!
累死律师的魔,不是钱,而是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