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律师观点

【荔枝热评】葛宇路,可以是条路!

时间:2017-07-14  来源:  作者:赵荔  阅读:

一位姓葛名叫宇路的大学生最近与葛宇路一起出了名。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的葛宇路为北京百子湾地区苹果社区附近的一条无名路设置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葛宇路”。

 

208131d132c5486ba358740e10236866_th.jpg

用葛先生自己的话说“只是源于对名字和个人的关系,以及私人符号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某种趣味性思考后的艺术设计。”说白了,这只是一种行为艺术。

然而,这条路却能够被多家网络地图软件收录,附近居民也有街道名称认同感,快递和外卖也能够方便地通过地图定位到“葛宇路”。

 

 

将这个事件推到风口浪尖的却是另一个非艺术的官方行为——7131430分许,记者在北京朝阳区双井附近的“葛宇路”看到,双井城管队的车辆驶入这里。之后,双井街道和城管人员对这一引发争议的路牌开始了拆除。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本来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结果却以没有意思而结束。为什么这条路不能继续叫做“葛宇路”?北京市规划委一名工作人员说,如果要对一条无名道路进行命名,需街道办事处或其他法人单位市规划委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确定并收录。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个人不能对道路命名发起申请。对地名的命名规则,该工作人员表示,需按北京相关管理规定。

那么这条路真的不能再叫“葛宇路”吗,笔者甚不以为然。作为一个法律人还是先从法律的角度作一释明。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1983年制订,那年我上小学)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原则办理。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发布,那年我小学毕业)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

 

 

这条路叫做葛宇路已经三年,首先,当地居民已经有了地名认同感,其次,快递外卖等需要地名识别的行业已经对地名认可,再次,多家地图软件已经收录并成为搜索指引。种种迹象表明这条路叫做葛宇路已经符合了历史,形成了习惯。现在政府以没有经过政府的认可为由而予以拆除是否就一定合适呢?

我本人期待的一个结尾是这样的:北京双井街道办事处在得知了这一网红事件之后对街道的名称进行了实地调研,经过勘察发现葛宇路的名字已经被约定俗成地叫响,于是工作人员据实汇报,地名办根据实际情况,正式将此街道命名为“葛宇路”,并予以书面记载,正式公布。从此,那些还试图将此街道命名为葛天路、葛地路的想法都将不能实现。我觉得这样的结尾才是民心所向,才真正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当然,我暂时还不想去把所有还没有名字的荔枝摊位都贴上个赵荔的牌子,还是先等等看葛宇路的事件怎么处理再说吧。(作者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相关链接
    无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赵荔律师,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
推荐资讯
 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就共同的犯罪
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
起底华为事件:被猪队友坑了,孟将被引渡到美国坐牢!
起底华为事件:被猪队友坑了
累死律师的魔,不是钱,而是责任心!
累死律师的魔,不是钱,而是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