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时间:2013-08-02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5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62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619 

 

 

 

法释〔2013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20135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海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请示》(沪高法〔201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一章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海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海商案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应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相关链接
    无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 北京刑事律师赵荔赵荔律师,男,1973年出生,汉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
推荐资讯
 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就共同的犯罪
夫妻抓娃娃——共同的爱好造
起底华为事件:被猪队友坑了,孟将被引渡到美国坐牢!
起底华为事件:被猪队友坑了
累死律师的魔,不是钱,而是责任心!
累死律师的魔,不是钱,而是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