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好友相约去狩猎,结果将好友当成猎物打伤。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何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鉴于何某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且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遂决定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何某和叶某是多年的朋友。2013年11月19日,两人约好到梅江区西阳镇的一处深山去打猎,“改善”一下生活。当天下午3时左右,何某带着一支火药枪(经鉴定为自制火药枪),与叶某及另外两个朋友乘车前往。下午6点半左右,天色已经变暗,蹲守已经近半个小时的何某有点烦躁。突然,他发现自己的左下方树丛有动静,心里一阵狂喜,以为是有猎物,便立即将枪口瞄准该处扣动了扳机。随后,何某走近一看,发现叶某瘫坐在地上,满脸都是鲜血。何某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误将叶某当成猎物打伤了,赶紧将叶某送往医院救治。叶某的右眼和头部多处受伤,经鉴定为重伤。 (张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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